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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表态“鸿茅药酒”是药 非处方药广告“特权”该管管了

2018-04-17 16:45:1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养生之类的词是不能用在药品上的。是药三分毒,无论是中药还是化学药品,都是阶段性服用,而不是长期服用。”上述专家表示。

3月8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信息称,2017年12月22日,自治区局召开了鸿茅药酒广告审评论证会,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广告进行审评、论证。会上,组织法律界、医药界、广告界等专家对鸿茅药酒广告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评审、论证。结论为: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鸿茅药酒是药不是保健品也不是食品。虽然它的成分有很多味药材都有毒,这不违背中药理论,中药理论原本就是以药之偏纠身体之偏。附子有毒,在炮制过程中会有减毒增效的功能。鸿茅药酒是否有毒,仍需要科学数据来支撑,但目前明确的是它是药,不能像保健品或者食品那样进行广告宣传。”上述药品专家表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此次就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非处方药的风险

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因此,非处方药又称为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OTC。其特点是安全、有效、方便、质量稳定。

中国原没有非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管理模式也是复制其他国家,是方便老百姓用药的一个方式。

从1999年至2004年,我国主要采取遴选方式确定非处方药目录,遴选主要是以当时成册印发的国家药品标准为根据,由政府部门组织专家集中遴选出相关的品种作为非处方药。

我国自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以来,共公布了4610种非处方药,其中, 绝大部分为2004年以前为配合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的需要,由医药专家按照“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基本原则,从药典、部颁标准等国家标准中遴选而来。

2004年4月7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从非处方药遴选阶段进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阶段。

“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的生产是一样的,只不过它是经过长期临床验证了其安全性,必须遵循上市5年、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等遴选原则。化药要根据国外的文献资料,中成药要没有毒性等。”上述参与遴选的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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