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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个税递延惠及公募,买基金避税近在咫尺

2018-04-17 09:12:5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日前,财政部网站信息显示,财政部、国税总局、人保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5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简称《通知》),标志着酝酿多年的个人养老第三支柱正式启动,这是我国个人养老体系的一个重大进展。

“首先是填补了一个空白。之前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空白的,《通知》的一点是将公募基金引入养老金,这是个人和资本的共同需求,一定程度上也起到推动家庭理财转型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对第一财经表示。

第一财经了解到,《通知》不是保险业政策,保险、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可参与产业;公募基金、中国结算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坚持账户制导向,有序开展准备工作,一年后纳入公募基金,启用中登平台。

“发布《通知》意味着公募基金一年后等同于保险产品,可以参与个人税延养老账户的一个市场主体,政策上是与保险一视同仁的。”一位老牌公募基金养老金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一年准备时间

《通知》明确了“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唯一性,专用账户与居民身份证件绑定,类似现在的社保卡,意味着该账户作为个人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载体正式落地实施。

“美国的做法是给予个人自由选择权,税收优惠给予了账户,在账户中可以用来投资保险,也可以投资于基金。”该老牌公募基金养老金部门人士说。

他向第一财经介绍,相对于产品,账户制是指建议商业养老账户,账户中缴纳工资的一部分可用来免税,即税收基于账户层面展开。

“在这个账户中,资金是可以享受税收递延,至于账户选择什么产品对税收影响不大。如果资金直接投放到产品上,产品的征税将会非常麻烦。然而账户制下,不管购入产品量是多少,申赎时间早晚,只需要按照账户进行计算。基金就是账户可选的一类养老金产品,但也不排除投资于其他产品。”上述养老金部门人士进一步总结道。

同时,《通知》明确了账户投资范围,试点期间先开展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结束后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的投资范围。

这意味着,《通知》给基金行业留下了一年的准备时间。

一位基金业协会人士向记者表示,《通知》意味着一年试点结束之后,公募基金也可以做为一个市场主体来参与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居民的投资理念到了转变的时候。应该从之前的储蓄养老向投资养老转变过渡。长期来看,单靠银行储蓄很难跑赢通货膨胀,只有权益类产品才能跑赢通货膨胀。”胡继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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