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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手降药价,专家建议配套政策跟进

2018-04-13 10:45:4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以及还需一系列的许可和检验。

此外,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处方药是不能在网络上销售的,而治疗肿瘤的药物多为处方药,目前国家没有法律可以支持。”上述药品专家表示。

跨境电商购买进口药物,在很多医药界人士看来,仍有风险存在。“跨境电商需要有很多法律条款药品销售规范,因为处方药需要医生或者药师指导,特别是肿瘤药物,一旦质量出现问题、吃错药,将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这个责任需要明确。”上述医药行业人士表示。

跨境电商采购药品,需配套政策出台方能落地。

取消临床试验审批和检验

根据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这个措施对药品影响是非常大了。过去做临床试验必须要经过国家审批,这个审批在过去有时需要一年、两年,会耽误大量的时间。实际上,我们国家已经在向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靠拢。企业是否做临床试验,由企业决定和负责,只要保证患者的安全就行。这样会大大缩短药品进入临床的阶段。”李天泉表示。

而取消进口检验,亦是加快药品进口的有力措施。在当前监管下,进口药的把关不仅仅依赖于关口检验,市场招标环节还有控制,优质的进口药供应商的质量风险较低。随着中国药品监管部门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也意味着中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将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技术标准和指南,海关强制检验似乎已没有必要。

“药监的进口审评审批能力提高较大,尤其是我们现在海外审核查验力度空前,从一定程度上把控了海外进口生产地的潜在质量风险。如果进口强制批检,不再符合国情,但是不批检,抽检肯定会有,企业是责任主体,国家对造假惩罚力度加大,进口企业对风险的把控能力也有所加强,之前企业技术力量弱,多数不具备风险把控能力,由国家强制批检,可以帮企业降低风险,进而保证百姓用药安全,但是这一历史使命,随着我们行业水平提高,综合监管能力的提升,强制批检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一位负责药品注册的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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