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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怀勤:建议开展数字贸易尝试性测度(2)

2018-02-26 09:17:1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数字经济在给企业生产和人们生活带来更多方便的同时,使经济规模和运行速率大为提升。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地将这些新的信息技术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

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催生出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产品品种,使得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进一步扩大,也改变着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生产方式,使之升级换代。

⒉数字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定位。

数字贸易是无形的数字产品在国际上的交易。它是广义的电子商务的组成部分,而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仅指有形产品借助数字手段在国际上的交易。

有两个国际组织文件规定了电子商务概念。前一个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发布的《全球化对国民核算的影响》,后一个是联合国和世贸组织等6个国际组织共同制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它们的要义在于:电子商务包括有形商品和无形数字商品两类;通过线上订货的交易属于电子商务,否则属于传统商务。

国内在理论上承认电子商务交易标的可以是货物,也可以是服务,但在实践上仅限于以货物为交易标的电子商务。

笔者主张对电子商务作广义理解。基于此,数字贸易就是电子商务与跨境服务贸易的交集(见图1)。

数字贸易测度的方法

数字贸易如此重要,各国在讨论市场开放和贸易管理时,就需要有国际可比数据做支撑。这个问题目前仍在各个国际组织和各主要经济体的探讨之中。

请读者们来回顾一下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开发过程,这个过程有助于国际社会对数字贸易测度的开发思考。

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列举了4种服务交付方式,作为测度服务贸易的概念基础。如何把此概念转化成国际统计规范,出现了两种思路:一种是另起炉灶,开发一套全新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方法;另一种是基于现有的国际经济统计体系,通过补充性工作,实现4种服务交付方式的数据采集。

由于前一种思路很可能与现有统计体系冲突,且开发时间过长,被放弃。最终按第二种思路于2002年开发出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2017年3月,经合组织的一个统计工作小组提交了一份阶段性研究成果——《测度数字贸易:走向概念性架构》。该研究认为要实现对数字贸易的测度,需要先开发出一个关于数字贸易的概念性架构。世界贸易组织对此表示赞许。这个研究下一步如何进展,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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