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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怀勤:建议开展数字贸易尝试性测度

2018-02-26 09:17:1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近两年来,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走进了全球各地领导者的视野,足以说明其重要性。2016年9月,20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就高度评价了数字经济,称其为“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并吁请世界各国“采取行动为数字经济繁荣和蓬勃发展创造条件,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并惠及所有人”。会议公报中写道:“我们欢迎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数字经济测度方面所作的努力,认为需要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和交流。”在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也表达了同样的关切。

十九大报告中,则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数字贸易将为我们建设数字中国和拓展对外贸易提供极好的机遇。那么,什么是数字经济?它为何能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什么是数字贸易?对其如何测度?

数字贸易的兴起

⒈数字经济的概念和意义。

《20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所谓“一系列经济活动”,从纵向看,涵盖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领域,它们部分乃至全部建立在数字化之上,经济活动的参与性、规模和效率以超越常规的增长方式得以进行。从横向看,数字经济的产品存在于国民经济三个产业中,其形态首先是无形的数字产品,也可以寄寓于有形的物质产品当中。

数字经济不是国民经济三个产业之外的“第四产业”,而是内生于国民经济三个产业当中。它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二是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即传统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导致的新增产出部分。

它包括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金融科技与其他新的数字技术应用于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共享过程中,属于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各种“互联网+”,诸如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交通工具和住房资源共享等新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属于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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