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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局长:坚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则,加强穿透式监管(3)

2018-02-08 09:19:52      参与评论()人

三、推动均衡管理,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

随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趋于平衡,前期采取的宏观审慎政策已全部恢复中性。未来我国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将成为常态,总体上仍将保持基本平衡。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一是在管理目标上,理性看待外汇储备增减,更强调在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上,实现国际收支动态平衡。二是在管理理念上,坚持政策中性原则。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强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政策标准的一致性:既支持合法合规资金流出,也支持合法合规资金流入。三是在外汇执法上,强调真实合法合规,强调执法标准跨周期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对违法的流出、违法的流入都严厉打击,重点打击地下钱庄、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

(一)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用汇需求。二是服务贸易强国建设,支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继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三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研究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的外资企业外汇管理新框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规范和引导,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二)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一是推动证券市场双向开放。继续推进境内股票、债券市场开放,完善“债券通”,研究“沪伦通”,支持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改革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RQFII、QDII、RQDII等)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在更大空间配置资产的便利性。扩大境内商品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二是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增加外汇市场深度,扩大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工具,拓展交易范围,推动市场开放,满足不同主体的避险需求。三是加强市场主体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意识,综合运用各类外汇市场工具开展套期保值,做好汇率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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