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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传销诈骗花样繁多,一年涉案上千亿(2)

2018-01-23 09:19:3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以“恒星币”传销案为例,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两份判决书里均涉及这一币种,可见此类传销地域传播性很强。恒星(国际)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系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恒星币是该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参与者在网站内以“挖矿”、提成或买卖恒星币的方式获得利益。

被告人何某还会通过线下介绍宣传恒星币,吹嘘恒星币的投资收益及发展前景,引诱他人注册成为恒星币会员并投资购买能挖掘恒星币的“矿机”,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及销售矿机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另有被告人刘某通过创建微信群,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了50名直推下线,并能获得直推会员挖掘恒星币的10%的奖励,随后这50名直推下线继续发展,一共发展了12个层级共计1728名下线人员加入这个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组织。据警方调查,恒星币传销组织涉案人员总计1400余人。

除了涉案人员众多,一些案件的涉案金额也巨大。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一起“U币”传销案中,多起案件并发,截至案发,会员投资金额总计740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4年以来,泰国优趣集团在境外搭建U币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宣称U币项目合法经营并受监管,投资U币项目具有升值前景,同时以投资者发展下线会员,按照层级顺序可获取动态利益,引诱投资者不断发展下线。具体模式为:投资者缴纳人民币3500元、7000元、35000元、70000元、350000元不等的投资款后,可注册为网站“一星”至“五星”会员。

第一财经此前还报道过一起维卡币传销大案,仅仅因为穿上了比特币这件高科技“马甲”,犯罪分子跨境诈骗金额高达159亿欧元(折合人民币1270亿元)。腾讯安全反欺诈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监测发现,国内目前进行交易的此类传销平台总计超过3000多个,涉案金额巨大。

假理财、代购及诈骗防不胜防

除了披着虚拟货币“外套”的传销之外,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还包括发售相关理财产品;以“国内买不到,只能去海外买”为由代购莱特币等虚拟货币;更有甚者直接在网络上以卖“虚拟货币”为名,对亲朋好友实施诈骗。

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就简单粗暴地做起了“代购”莱特币的买卖。他在微信群中看见陆某想要购买莱特币,便谎称可以帮助陆某购买价值50000元人民币的莱特币。此后,在收到陆某的转账后,又谎称已将价值50000元的莱特币转入陆某账户,并伪造两张虚假的转出截图蒙骗陆某,后一直以系统太慢为由欺骗拖延。

关键词:虚拟货币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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