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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旗下翼龙贷两年出现多宗暴力催收案:不少催收人员有案底(3)

2018-01-17 09:19:13      参与评论()人

这些催收人员的学历水平一般较低,多为小学到中专、高中文化,年纪从70后到90后不等,均有对被害者“辱骂、殴打、恐吓、要挟”的情节,甚至有人将打火机扔向被害者,也有将被害者打到上肢外伤后致左肩关节脱位,或者用啤酒瓶砸到额骨骨折,也有人因为被拘禁而吓到跳6楼逃跑致使粉碎性骨折。

这些催收者部分是出自外包第三方公司,但即便这些人不是翼龙贷自己的员工,也能反映其催收流程管理混乱。

仔细看这些判决书,澎湃新闻发现,涉案被告不少都曾经入狱或者被拘留过。

在上文所述陕西的案件中,两人有“前科“——田某2006年9月5日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郑某2013年7月2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旬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旬邑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案件,并决定对郑某行政拘留15日。

在上文所述山西的案件中,被告人崔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8月24日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崔某的供述,证明他在榆次翼龙贷公司工作。

一份河南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贾震、孟勃非法拘禁二审刑事裁定书(2016)豫02刑终317号》显示,三名被处非法拘禁罪的翼龙贷公司职工,竟然其中两名都曾经“有案底”,后来刑满释放进入了该公司:其中职工贾震,高中文化,2010年12月22日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职工孟勃,小学文化,2014年5月因吸食毒品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分局行政拘留十四天,2014年8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份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丁某、宣某等犯非法拘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6)浙04刑终350号》显示,三名被告中一人曾因犯赌博罪于2014年11月11日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人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8年7月17日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人因殴打他人于2015年3月4日被海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这份卷宗未显示被告是不是翼龙贷员工,但显示被告人将被害人强行带到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路翼龙贷公司,“拳打脚踢、拍巴掌”,并使用电击棍进行恐吓。被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并被迫重新出具借条及筹钱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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