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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旗下翼龙贷两年出现多宗暴力催收案:不少催收人员有案底(2)

2018-01-17 09:19:13      参与评论()人

接着张某等5人带孙某在龙高镇街道一饭店吃饭喝酒,酒后张某、田某、郑某三人带孙某返回旬邑,车行驶中田某再次对孙某实施殴打,致使孙某头皮流血。29日23时许张某等人返回旬邑,先将孙某带到西宋路“俊翔商务有限公司”二楼,田某再次殴打孙某,并用花盆砸孙某但没有砸上。

之后,张某等三人又将孙某带到“翼龙贷”公司,田某睡在一楼沙发上,张某、郑某与孙某在二楼过夜。30日早晨6时多,孙某电话联系妹妹孙某红给其解决还钱之事,30日11时许,孙某红来到翼龙贷公司,见孙某有伤,其随后报警。经医生诊断:孙某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度);右颞部头皮裂伤;右颞顶部头皮血肿;颜面部软组织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右侧第10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

打人者要求被害人掏“出动费”

根据一份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崔某、张某甲等犯非法拘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7)晋11刑终298号》,2015年12月份,被害人孙某达由张某丙担保向翼龙贷山西交城分公司贷款12万元,但一直未归还。2016年6月,翼龙贷交城分公司负责人许瑞敏(在逃)为索要该欠款,伙同另外三人在交城县西街小区将孙某达强行控制并带至交城翼龙贷分公司,后四人对孙某达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孙某达鼻梁受伤,有亲眼见到的人称其“鼻子上贴着创可贴,门牙掉了一个”。此后,将孙某达并张某丙一起,带到交城金兰宾馆进行控制并索要欠款。

除了殴打,还索要了“出动费”。卷宗显示,第二天许瑞敏从交城将被害人张某丙带到翼龙贷榆次公司,并强行要求孙某达、张某丙支付6000元的出动费,两人实付4500元。

经历几番转移地点之后,两人被交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解救。经鉴定,孙某达外伤后致左侧鼻骨骨折评定为轻微伤。2016年12月9日,孙某达领取翼龙贷公司赔偿款5万元,同时孙某达对张某甲、张某乙、崔某、冀某、许瑞敏及其他涉案人员作出谅解。

此次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即被告人崔某、张某甲、张某乙、冀某听从许瑞敏的安排,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孙某达、张某丙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因此判了一年三个月到一年五个月的有期徒刑。

多数被告人“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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