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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密集发文 释放严控地方债风险信号(2)

2018-01-10 16:22:2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还强调,高风险地区要切实履行5年化债计划,逐年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成化债目标,在5年内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降低到警戒线(100%)以内。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

该预案明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具体包括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和或有债务风险事件。“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截至2014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并要求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含县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目前地方债总体风险可控,但是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行为,累积的风险值得重视。据悉,目前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一是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债券类融资工具、信托、保险、资管产品等方式替政府融资,靠政府担保或资金偿还。二是以不合规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来变相举债。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可以从三方面突破:一是优化债务期限,很多地方债是短债长投,如何将融资的项目资源和期限匹配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二是严格地方债的预算管理,地方债的使用项目、偿债来源等都要进行一一对比,确保还债来源和偿债来源之间有对应关系;三是严控地方以PPP等方式变相举债。

蒋震表示,地方举债行为要放在整个社会全局中考虑,举债要有相应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基础作为前提,要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情况来确定债务规模,在解决债务形成的资产方面,也要根据各地区的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标准。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看来,进一步把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仅要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和违规融资问责,也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内在性问题。比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绩考核、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等。

(记者 孙韶华 实习生 尼鲁法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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