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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密集发文 释放严控地方债风险信号

2018-01-10 16:22:2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

在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的2018年,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无疑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方面,“开前门”。扩大地方专项债发行还将保持力度,并有望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严控地方债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堵住后门”也成为今年的重中之重。

防风险位列今年三大攻坚战之首,既要有效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又要合理有序化解债务存量风险,这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是个艰巨的挑战,同时也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必然要求。2018防风险攻坚战大幕已然开启。

近期地方债将迎来更大力度的监管新政。《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关于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若干举措正在酝酿中,将着力化解地方隐性债务存量、严控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

去年以来,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高层会议都提到“地方债”,释放严管信号。财政部层面,从地方债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到曝光并问责了数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案例,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2018年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在地方层面,多地在对2018年经济工作部署时都释放出严控地方债风险的明显信号。例如,江苏省强调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控,对于新上项目要从严把关,超过政府债务限额的项目一律不批、超出债务率合理范围的企业债一律不报、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开工。重庆市强调“坚决防止靠过度举债保增长的做法,决不能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吉林、江西等地也提出要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督,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此外,浙江、重庆、陕西、广东、天津等多地都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地方债的规范文件,明确了省政府对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并划定了化解债务风险的时间表。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与化解的意见》明确,严格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化债计划管理,督促落实化解债务风险举措,确保2020年前将债务率降低到警戒线以内;对不能按期完成化债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政府,严格责任追究,并扣减相应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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