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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吉林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建大量旅游设施(3)

2017-12-27 17:38:5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督察意见说,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偏松偏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省环境保护厅未办理一起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仅对两起环境违法案件作出一般性罚款处理,罚款总额13万元。全省毁草毁湿毁林问题时有发生,为此,2013年以来畜牧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各类破坏草原的涉刑事案件221起,截至督察时仅有93起办结,力度明显不够。

水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

督察意见说,2014年以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持续加重,2014年至2016年,Ⅰ-Ⅲ类断面比例由22%下降到11%,劣Ⅴ类断面比例由11%上升到56%;2017年上半年,辽河流域9个国控断面除辽河源断面外,均为劣Ⅴ类,水质持续恶化。对此,吉林省有关部门和地区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截至督察时,列入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67个治理项目仅完成28个,其中中央资金支持的22个项目仅完成9个。辽源市半截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没有实施,中央财政补助的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四平、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长期未建,每天约7万吨污水直排;204个规模化养殖场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每年有930多万吨畜禽粪污未经处理,严重污染环境。

督察发现,伊通河、饮马河流经长春市后,水质由Ⅲ类下降为劣Ⅴ类,成为目前松花江流域污染最重的支流。长春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每天12.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伊通河;全市1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仍有7个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每天约3万吨污水排入伊通河、饮马河。长春市建成区内有75处黑臭水体,截至督察时尚无一处完成整治。

督察意见说,吉林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2010年建成投运以来,每天大约产生垃圾渗滤液1000立方米,由于处理能力长期不足,积存总量已多达40万立方米,异味弥漫,污染严重,群众投诉不断。白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后长期不能正常使用,市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只能继续运到南山垃圾填埋场进行简易填埋,积存垃圾渗滤液已达15万立方米,多次发生溢流情况,严重污染碱厂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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