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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再敲警钟,城投债刚性兑付或将打破(2)

2017-12-25 09:15:57      参与评论()人

“根据融资平台半年报和三季报估算,今年融资平台有息债务增速大约在15%左右,比财政整体收入的增速要高。”程谦分析称。

城投债仍在风险积累期,刚兑迟早会被打破

在何津津看来,最需要提防的一点是,在现在的政策导向下,明年城投债,作为“最后的信仰”,刚性兑付可能会被打破。何津津表示,这是市场角度来看最大的风险点。

所谓城投债,是指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等。

一般来说,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收益率偏低,但融资成本却在不断升高。如果某个地方融资平台出现违约,这不仅会影响该融资平台的后续融资,还会影响到整个财政系统融资的可持续性。基于此,地方政府为了满足其融资平台的融资需求,并降低其融资成本,就会以“刚性兑付”为保证。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刚性兑付”的原因,钟辉勇向澎湃新闻分析称,首先是监管部门的要求,即“绝不允许发生资本市场违约事件”。再者,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协调来保证本地融资的零违约,甚至在借债的时候,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出具相应的“承诺函”,以此来保证债务的偿还。此外,在中国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地方政府不可能破产,因而地方政府即便面临违约时,中央政府也可能进行救助。

钟辉勇表示,来自中央政府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越多,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的规模也越多,背后的原因就是地方对中央救助预期的存在而导致地方政府借债的道德风险问题。

程谦告诉澎湃新闻,近期城投债仍然处在风险积累的阶段,但城投债的刚兑迟早是要打破的。一方面有部分区域的债务确实到了难以负担的程度,另一方面不打破刚兑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城投债的无序扩张,难以完成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其实早在2014年,国务院便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43 号文”),其中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融资平台举债。换而言之,在此之后地方融资平台的新增债务都不再属于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再承担偿还或者救助的责任。但在2015年之后,依然有不少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借债。刚性兑付之下,债务违约风险被大大地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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