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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丨上海P2P网贷管理办法正式稿春节前后出台 备案机构不超百家(2)

2017-12-21 09:24:5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备案机构不超过百家。”一位接近上海市金融办的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备案已经箭在弦上,排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根据此前针对平台的相关分类,共包含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依次进行由快到慢的备案方式,取缔类毋庸置疑,不在备案范畴之列。

此次排查、验收、整改、备案等一系列整治工作将根据网贷机构注册地划归整治办进行整改,并最终由整治办反馈整改情况。其中整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彻底停止新增各项违规业务的时间,存量违规业务是否压降至零,其中未压降至零的机构应该具体说明违规业务余额以及后续整改计划,以及整改期间总体业务规模(余额)的变化情况。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目前办公运营在上海的统计在册的网贷平台共计252家,其中注册在上海的共计214家,非上海地区共38家。具体而言,浦东新区99家、黄埔区22家、嘉定区15家、奉贤区13家、杨浦区12家、宝山区8家、静安区7家、闵行区6家、长宁区6家、崇明区6家、虹口区5家、徐汇区4家、松江区3家、青浦区3家、普陀区2家、金山区2家、闸北区1家。非上海地区注册在深圳前海地区的有5家、浙江省内3家、江苏省内3家、北京地区1家,另有25家没有统计注册地。

资金存管属地管理趋严

作为平台合规路程中最难啃的骨头之一,银行存管的选择和对接始终是上至监管层,下至各个平台最为关注的内容。在前述上海市金融办召开的会议上,针对存管银行相关规范指出,应基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排查后出具的白名单,同时不排除属地化原则。

一位网贷行业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网贷资金银行存管要求“前置”属于大概率事件,上海地区要求以“经营实体”为标准,而深圳实行“分行标准”,北京地区实施“白名单管理”标准。

两天前的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下发了《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与《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

从《实施细则》中可以发现,资金存管属地化管理正在趋严,已经出现在“白名单”基础上继续提出“属地化”原则的要求。上述业内人士也进一步指出,在过去的这几个月里已经陆续有大量的平台“及时调头”停掉了原有的合作,寻找新的存管银行,而从银行角度,部分大型商业银行业在争抢市场份额中逐步改变了自己的“作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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