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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报告评估中国保险业:偿二代影响深远,应进一步制定风险监管计划(2)

2017-12-08 09:38:4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经过首次FASP评估之后,保监会用3年时间完成了以风险为导向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简称“偿二代”)》制度建设。

《报告》指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于2016年实施,借鉴国际惯例和中国经验,建立了基于风险的偿付能力标准,以及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进行深入评估的框架。

据了解,“偿二代”被类比为是保险业的“巴塞尔协议III”。相比于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一代”,“偿二代”是以风险为导向,这使得不同风险的业务对资本金的要求出现了显著的变化,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策略。

近年来,保险行业发展迅速,险企面临的风险愈加复杂,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一代”已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

“偿二代”建设于2012年启动,2015年2月,“偿二代”正式发布并进入实施过渡期。2016年“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只向保监会报送“偿二代”报告,停止报送“偿一代”报告。这意味着保险监管全面实行“风险导向”新制度,实现质变。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评估成果报告显示,保监会已在监管制度建设、偿付能力体系现代化、全集团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同时,《报告》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改进的领域,并提出发展建议。一是进一步发展完善“偿二代”;二是偿付能力控制水平;三是应考虑采取行动抑制异常流动性风险或负债久期的过度缩短;四是应审查消费者保护风险,包括复杂产品销售误导风险等,并补充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要求;制定基于风险的监管计划,将每家保险公司的所有问题和行为(包括市场行为)纳入其中。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来看,近年来,在接受保险核心原则评估的几个国家中,中国评估结果是最好的。这一评估结果也充分说明了评估团对近年来中国保险改革成果的肯定。

上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借鉴吸收FSAP评估团专家的合理建议,继续深化中国保险监管改革,全面强化监管,切实防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2月3日,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公开表示,确保安全是保险科技发展的生命线,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他表示,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要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构建适用、管用的风险防控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让科技创新潜在的风险始终处于可管、可控的范围内。同时,加大对大型、特别是具有垄断地位的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力度,逐步将其纳入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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