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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报告评估中国保险业:偿二代影响深远,应进一步制定风险监管计划

2017-12-08 09:38:4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12月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了对中国的金融体系稳定评估(FSSA)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基于FASP评估团于2015年10月,2016年1月、6月和12月,以及2017年2月、4月、5月和9月访华开展的工作。旨在评估金融体系整体而非单家机构的稳定性,帮助各国识别金融部门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来源。

根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评估的书面评估阶段,保监会对保险评估原则自评估模块以及调查问卷进行了认真填写,完成了共计15万字的答复和翻译工作,提供了包含《保险法》在内的几十部保险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英文译本。

现场评估阶段,保监会与评估专家团开展了40余场保险监管技术论坛,并参与了危机管理、宏观审慎等多场专题会谈。协助安排了评估专家团到保监局行业组织、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共计十几家机构进行走访。

从评估标准来看,此次使用的保险核心原则,近年来进行了多次修订,本轮所采用的是2015年版的核心原则。2015年版吸取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覆盖面更广、要求更高。

《报告》指出,保险业增长非常迅速,且增长趋势还将继续,这对有效监管构成挑战。部分公司销售的短期产品与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类似,保监会已对此采取了监管行动。

新公司、产品和渠道以及放松定价监管加剧了竞争,而经济增长放缓和投资回报降低增加了风险。由于现有业务的利润率受到侵蚀,许多非寿险公司正在发展新的业务线。

根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保监会根据公司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情况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停止新业务等逐步升级的监管措施;完善审批制度和反洗钱制度。

近年来,保监会加大了监管制度建设的力度,颁布了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在线办法,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了市场退出和业务转让制度框架,强化了监管措施,保险监管制度建设持续加强。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截至目前,保监会在2017年共下发53份监管函,4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共下发59份监管函,2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报告》提出,虽然保险核心原则没有涵盖保险公司的所有业务,但在治理、再保险、披露和行为等方面都有广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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