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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激活新三板需要综合改革

2017-12-07 09:13:1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沉寂两年的新三板,近期改革呼声越来越大,不仅挂牌企业与机构投资者翘首以盼,监管层与股转公司高层亦纷纷发声,旨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新三板市场综合改革山雨欲来。

12月5日,在第一财经新三板年度峰会暨第四届“华新奖”颁奖盛典上,股转公司挂牌部总监李永春表示,新三板下一步改革方向明确,改革内容覆盖市场发行、交易、投资者准入等各项制度。

数据显示,截至12月6日新三板市场已有挂牌企业11635家,总股本6847.69亿股,从数量上看,新三板已是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最主要的渠道,而且挂牌总市值亦不低,目前已超过5万亿元。

然而,在挂牌企业数量日益增多的同时,新三板市场的融资总量并未得到相应提高;而且,今年以来挂牌公司累计成交额仅2055亿元,三板做市指数跌破1000点初始点位,市场流动性制约了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同时,备受挂牌企业及市场投资者关注的“三类股东”问题,也使投融资双方因为对未来融资、退出渠道存在不确定性而心存疑虑。

以改革激活新三板市场已成为从监管层、股转公司到挂牌企业和机构投资者的共识。以往新三板出台政策,多是某一个方面的突破,但只解决了一个问题,很难推动整个新三板的变革,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以实施一年多的分层制度为例,目前新三板创新层公司1361家,占全市场的11.7%,受到信息披露、人员配置等方面更为严格的监管规范,对企业走向成熟乃至日后成为公众公司,都有较大推动作用,今年以来已有二十余家新三板企业上会,过半获得A股入场券。但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因公众化程度不足,其股份流通和融资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

因此,未来新三板改革需要多方面综合发力,以全面的改革举措,消除新三板发展的制约因素。

发行方面,企业挂牌无疑应沿用注册制,同时优化市场分层管理机制,同类规模、同类流动性的企业需要配套差异化的交易制度、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虽然在IPO审核趋严的背景下,直接转板不太现实,对于欲登陆A股的新三板企业,在审核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可考虑另辟排队通道。

交易方面,可探索推出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和盘后大宗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平台可为大额交易提供渠道,降低对二级市场价格的影响、便利其他机构投资者“进场”;集合竞价交易有利于完善新三板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流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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