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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审委今日IPO审核审6过5:红星美凯龙、德邦物流过关(5)

2017-12-06 09:31:14      参与评论()人

2、行业发展与市场定位。请发行人代表:(1)分析说明现代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趋势;(2)对比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物业管理能力、竞争优势及劣势。

3、物业管理中的公共收益问题。根据《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也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对物业管理中的公共收益划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商标权问题。上海益都实业将“南都”商标许可给发行人在不动产管理、出租、经纪等业务永久无偿使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上海益都实业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其他途径对上海益都实业予以利益补偿的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5、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控股股东南都地产服务控股子公司南都企管,主营业务为会所运营管理和顾问咨询。南都营销曾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后转让给南都地产,从事房地产代理等业务。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物业管理和会所管理在具体业务上的差异,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结合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发展战略,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是否会影响发行人未来业务拓展。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荣俊林与陈丽红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及实际情况,分别说明2015年6月分别由陈丽红、荣永投资认缴新增出资,在12月荣俊林又将所持荣永投资91%出资额转让给陈丽红,是基于何种安排与考虑,说明其合理性与合规性。荣永投资所持发行人股权未用于股权激励的相关安排是否真实、合理;(2)说明陈丽红是否曾在发行人任职或为发行人提供服务,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形,陈丽红增资和受让股份未作股份支付,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说明发行人新增股东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茗嘉投资及其股东、荣永投资及其合伙人等各自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系实际持有,是否存在代持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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