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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 昆仑健康险股权违规将受处置

2017-11-30 09:11:5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11月28日,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治理保险业乱象。

监管函指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财险”)、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和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健康险”)三家企业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对这三家公司提出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函要求,三家被点名企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

另外,针对昆仑健康险股权违规问题,保监会表示将依法对该公司违规股权进行处置。并将跟踪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三险企遭点名

2月23日至4月18日期间,保监会对上述险企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上述公司在“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如在“三会一层”方面,泰山财险存在公司章程不规范、股东大会管理不规范、董事会运作不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昆仑健康险在“三会一层”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未完成换届,也未及时向保监会报告;二是董事会成员中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三是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四是董事会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聘任及解聘高管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风险管理的事项;五是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监管规定。六是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自2015年以来未正常履职,没有相关会议记录。

保监会指出,这些不规范行为均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二条,《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以及《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

在内部管控机制方面,永安财险和昆仑健康险存在内部审计管理不规范、考核激励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例如,永安财险存在激励与考核相关内容不合规的情况,一是未形成明确的薪酬管理制度。二是存在高管绩效薪酬高于基本薪酬3倍的情况。三是未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部分关键岗位人员2015年绩效薪酬未实行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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