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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煤炭与煤炭的冬天(3)

2017-11-30 09:11: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国家层面和“2+26”城市区域层面“煤改气”政策相继发布。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8个省市颁布“煤改气”“煤改电”相关政策。

仅河北省,2017年1~7月全省淘汰燃煤锅炉20379台、35398蒸吨。按照河北省要求,淘汰燃煤锅炉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以减少煤炭消耗量和污染量。2017年10月底前,河北省各市建成区将全部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市城乡接合部和县城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四)我国煤炭工业向何处去?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炭生产规模约为57亿吨(包括正常生产规模39亿吨、改扩建或者新增煤炭产能规模15亿吨,停产矿井规模3亿吨),按照《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8亿吨去产能目标全部完成后,仍有49亿吨,如果把减量化生产控制的规模6亿吨考虑进去,生产规模仍有43亿吨。

根据预测,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至多41亿吨,扣除2亿吨进口煤,国内煤炭的需求在37~39亿吨之间,即使考虑现在煤化工的合理需求,也很难有绝对量的增长。产能过剩近20亿吨,如果不下决心将过剩的产能去掉,煤炭这个行业要想持续健康发展,是十分困难的。

除了根除过剩产能的危害,我们还要保护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董登新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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