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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有了加强版 中央深改组再推“湖长制”(2)

2017-11-21 09:19:2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陈雷要求,各有关司局和流域机构要把实施湖长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督促各地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落实湖泊管理单位,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实施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事实上,在地方探索中,已经有多地开展了湖长制的尝试。

今年1月21日,在有着“千湖之省”之称的湖北省,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借河长制的东风,擦亮湖泊“名片”,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

湖北省要求,全省所有湖泊全部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湖长”,全省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有的地方还将容量1万方以上的塘堰纳入河湖长管理范畴。

根据水利部召开2017年第3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视频会上所披露的情况,湖北省已经在省级层面构建起了省河湖长办+14个省分河湖长办的平台架构,在市、县推广完善“1+X”工作平台模式,形成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联动机制。

另外,一手抓框架搭建,一手抓应急整治,湖北省大力开展水利“补短板”工程、“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水域岸线专项清理、环保督查问题重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8月,浙江省绍兴市也推出了《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在3300多个湖(库)全面推行“湖长制”。作为“河长制”管理升级版,绍兴“湖长制”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生态安全。

据最新统计,目前,绍兴市全市范围内,共有24个湖泊(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557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3座),2801座山塘。

绍兴市市水城办有关负责人在媒体上表示,原先的“河长制”,没有完全覆盖这些“湖”,尤其是一些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现象;而在“河长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重在强化源头治理,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同时,更好发挥湖(库)对河流水质提升、乡村美丽经济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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