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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有了加强版 中央深改组再推“湖长制”

2017-11-21 09:19:2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1月20日下午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实施河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是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根据今年8月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信息,当前各省份均已明确省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其中,15个省份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河长;6个省份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河长;11个省份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全国共有306名省级河长,其中258名省级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

得益于河长制的推出,全国各个省市区的绝大多数河湖都实现了有人管、有制度管的新态势。不少地方的河长都进行了巡河,并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等相关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江西省开展“十大清河”行动,排查出的损害河湖健康问题919,到今年8月份已经整改销号了约754个。贵州省开展了“百千万”清河行动,并且把清河行动的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评估,河道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

特别是在先行推行河长制的地区,取得了更为明显的成效。

浙江省于2013年底开始结合污水防治实行河长制,通过将近四年的努力,现在基本上消除了黑臭水体,并且提出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福建省于2014年开始推行河长制,现在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Ⅰ-Ⅲ类水占95%以上,其中Ⅰ、Ⅱ类的优质水占到50%。

在推进河长制的基础上,第一财经注意到,10月31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第二次督导检查总结会上就强调,要着力抓好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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