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国资划转社保开试点:不干预经营、不大量变现、一般不涉上市公司(3)

2017-11-20 09:17:2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方案》提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经批准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的变现国有资本。

《方案》还要求,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在禁售期内,如划转涉及的相关企业上市,还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禁售期义务。因此,在上述期限内承接主体也不会变现国有资本。

谈到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财政部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划转是原国有股东将其10%的股权转至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以获得股权分红收益为主。涉及上市企业的划转,不会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方式。

财政部表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上市企业的国有股东之一,除履行方案中有关禁售期的义务外,国有股权的变动等事项需执行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参与持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明偿转制成本

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十九大会议期间表示,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是“老有所养”面临的两个“硬骨头”之一,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是增加基金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

《方案》称,我国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为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李珍说,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转制成本问题,当年从企业养老的旧制度转向社会养老的新制度时,政府没有为那些“老人”(改革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和“中人”(改革时已经参加工作还没有到退休年龄的人)缴费而是以视同缴费来对待,导致我国养老费率较高,企业和在职一代个人负担较重。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