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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系”潜伏的长江材料IPO过会 鸿禧能源利润过亿被否(2)

2017-11-16 09:10:4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此外,长江材料子公司凯米尔在2005年6月将通用汽油机生产项目出售给了重庆凯米尔汽油机有限公司后,和重庆凯米尔汽油机有限公司共用“凯米尔”商标,发审委询问相关专利、商标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是否存在其他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等风险。

这次侵权还不是个例,今年3月,北京仁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控,长江材料两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其“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要求索赔共计230多万元。虽然索赔金额不大,但专利权问题向来也是证监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除了上述问题,长江材料还被发审委问询是否存在高管利益输送问题。2015年11月,长江材料决定聘请Zhuang Xiong、舒惠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但两人均与长江材料关联公司存在股东关系。

为解决公司高管持股子公司的利益输送嫌疑,同时也便于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股权管理,最终长江材料花费合计3362万元收购这二人持有的长江期货关联公司的股权。同时,长江材料进行了挂牌后的唯一一次增发,向Zhuang Xiong、舒惠宗新发355.95万股股份,定价8.05元/股,两人以现金方式认购由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变更为长江材料的股东。

鸿禧能源销售真实性遭疑

同日IPO遭否决的鸿禧能源也被证监会关注到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安排的问题。2016年2月,鸿禧能源股东通过股转系统共进行5次股权转让,合计430万股,且多次出现1元/股的转让价格,对此发审委要求其说明转让方式,受让人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以及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此外,报告期内鸿禧能源还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7.19亿元,取得和使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200万元,该批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均为6个月,截至2015年末已全部解付。

对此,鸿禧能源强调公司、公司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从中取得任何个人利益,不存在票据欺诈行为,但是上述行为不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相关规定,不排除未来公司因上述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根据公开资料,鸿禧能源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研发、建设及利用的企业。鸿禧能源于2015年10月正式挂牌新三板,并于2016年12月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并于2016年12月23日领取了证监会的受理通知书。从IPO申请获证监会受理到上会,历经326天,排队时间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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