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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股份公开征集夏利股权意向受让方:要求能注入优质资产(2)

2017-11-07 09:45:4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5.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取得一汽夏利控制权后,保持一汽夏利员工队伍的稳定,逐步改善员工待遇;保证一汽夏利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6.意向受让方应同意,一汽夏利将持有的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15%股权,按照法律、法规(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转让给一汽股份。

7.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多个主体联合受让。

同时,考虑到汽车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涉及公众安全。如受让方具备以下条件,予以优先考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公司,应具备传统整车或新能源领域产业背景,掌握整车集成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总成、新能源整合集成等核心技术,重点具备新能源领域研发和产业化实践,并在全国多个城市得到成功应用,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一汽夏利称,公开征集期结束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一汽股份将组成评审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并综合以下因素选择1名最终受让方:

1.意向受让方报价;

2.意向受让方的产业背景和市场地位;

3.意向受让方未来战略规划的可行性;

4.意向受让方的资金支付实力;

5.意向受让方未来维护员工队伍稳定计划的可行性;

6.评审团认为需考虑的其他重要因素。

在风险提示一节中,一汽夏利表示,一汽股份是否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如通过公开征集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关事项是否能够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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