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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首提乡村振兴战略,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好处(2)

2017-10-27 09:25:2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闫坤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满足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显得更为迫切。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使农村的活力被真正激发起来。

叶兴庆表示,城乡居民都有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振兴乡村十分必要,使得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逐步得到改善。

对于如何做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叶兴庆表示,在纯粹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生产要素一定会向效率更高的地方转移、配置,其实“优先”指的更多的是政府公共资源配置这一块,包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人居环境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政府要注意城乡之间的协调。

值得关注的是,十六大、十七大两次大会报告延续的“城乡统筹”概念,在十八大报告变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后,十九大报告变成了“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战略。叶兴庆认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就已经接近了“城乡融合”,要重点打破城乡体制间的壁垒,促使要素双向流动。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

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大前提下,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就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户只享有承包经营权,随着“三权分置”的理论创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主体也在发生变化。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期的时限。

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引起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和点赞。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确定30年时间,是同我们实现强国目标的时间点相契合的。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我们再研究新的土地政策。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长期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开展了两轮承包。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十五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1993年11月,中央发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明确,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这次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这样三轮加在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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