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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进入10万亿规模时代 “二八”分化加剧(3)

2017-09-20 21:55:0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2016年7月15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颁布实施。《暂行规定》对私募担任投资顾问提出“3+3”规定,即如果私募要作为第三方为券商资管、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投顾类业务,那么其投资管理人员中,必须有3人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的证券管理业绩。

“如果达不到3+3标准,私募将无法借助信托、券商等通道来发行投顾类产品和开展业务。这是监管层去通道的举措,大部分新成立、规模小、投资管理经验不足的小私募不具备主动发行的实力,想靠投顾类产品来冲规模就很难了。”上海地区一家小型私募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发行也有“二八”之分?

证券类私募管理规模缩水趋势明显,而据记者观察,证券类私募发行新产品的热情也持续走低。

从产品备案角度来看,基金业协会备案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新发证券类私募产品的备案数量在3月达到最高峰的1399只,此后除5月和8月外,单月备案数量均未超过1000只,多数月份的备案数量远低于2015年和2016年同期水平。

(数据来源:格上理财数据中心)

产品发行方面,格上理财数据显示,证券私募新产品的发行也在3月达到顶峰的1194只,此后发行数量便呈现逐月递减的趋势。

(数据来源:格上理财数据中心)

在格上理财研究员徐丽看来,证券类私募发新热情不高,和私募行业整体监管趋严、行业行政处罚范围和力度加大不无关系。另外自4月起,基金业协会全面启动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产品的专业化经营和分类管理,也导致部分产品分类清晰,证券类产品数量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之前定增产品归类不明确,有的机构放证券类,有的机构放股权类,分类管理后统一归为股权类。”徐丽称。

而前述私募市场部负责人则表示:“今年以来各个大类资产都没有趋势性机会,债市整体震荡下行,股市结构分化,商品市场上半年宽幅震荡,整体赚钱效应不佳,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也普遍较为低迷。”据这位负责人透露,其所在公司也曾出现过产品募集失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