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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建设,限期完成环保改造(2)

2017-09-06 23:38: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限期征收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也是会议提出的一项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自备电厂一律要依政策缴纳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未缴纳的必须限期清收,实施中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对此,曾鸣告诉第一财经,一些自备电厂没有按照国家的规范进行管理,例如从事电力的附加基金没有交;接在公共电网中应该承担调峰、辅助服务等责任,也并没有做到。

此外,会议还明确了政策性交叉补贴的承担范围,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必须与其他工商业电力用户一样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政策性交叉补贴的核定要以省为单位,把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应当承担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纳入到所在省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总量中去。省政府不向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收取的,由地方政府在省域范围内统筹,不能让全国其他电力用户多承担交叉补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并非“一刀切”

值得关注的是,多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符合规范要求的自备电厂要鼓励发展,允许其正常运营,不是说出现环保等问题就“一刀切”。

上述会议明确政策鼓励发展的自备电厂。对于余热余压发电的自备电厂、以背压形式热电联产的自备电厂、特定企业和军工企业的自备电厂、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自备电厂等,也要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体现鼓励发展的政策导向。

自备电厂最早兴起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规模兴起始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

对于自备电厂电价低的原因,林伯强对第一财经表示,自备电厂普遍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应承担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加上环保投入有限,是自备电厂电价低的主要原因。

“自备电厂在系统之外,享受了系统的好处,却没有支付相关费用。比如工商业承担补贴居民、补贴农村、补贴弱势群体的责任,这些都要转化到电价中。而自备电厂不承担这些,所以电价便宜一些。”林伯强说。

曾鸣则表示,地理位置、煤炭来源也是造成自备电厂电价低的原因之一。

因此,上述专家总结,自备电厂的发电成本与公用发电厂不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