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2017-08-30 17:39:07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通知明确,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各地要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提早确定冬季进口资源,加快推进储运设施建设,解决管输能力瓶颈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答记者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这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和用能成本、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部署。天然气是重要的基础性能源,气价降低可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今年上半年,根据改革后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我委首次对天然气跨省管道组织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核减了管道运输企业成本,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下调了管道运输价格。管道运输价格下调,加之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为降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提供了空间。这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具体举措,也是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改革的结果。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同步等额降低,充分释放降价红利,惠及下游。

需要说明的是,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此次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后,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存在一定价差,因此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总体不作调整。

问:非居民用气价格降低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答: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按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约700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将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问:此次有什么鼓励扩大市场交易的新举措?

答:2013年以来,天然气价格改革蹄疾步稳,不仅全面理顺了非居民用气价格,价格市场化水平也不断提高。目前,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由市场主导形成。

为推动天然气市场化交易,促进市场价格形成,国家一直鼓励和倡导天然气进入公开交易平台透明交易。此次,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价格手段调节供需的作用,扩大天然气市场交易规模,允许所有进入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天然气,价格完全由市场交易形成。这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重要尝试,也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问:国家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确保方案平稳实施?

答:方案出台后,国家要求各地区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方案平稳实施。一是尽快落实降价措施。要求各地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保障资源稳定供应。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提早确定冬季进口资源,加快推进储运设施建设,解决管输能力瓶颈问题,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核定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此次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背景是什么?

答:天然气管道运输属于重要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其价格应由政府进行监管。此次管道运输价格是在国家首次对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的,标志着科学透明的管道运输价格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向制度化、精细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目前我国有跨省管道运输企业13家,共拥有长输管道4.5万公里左右,2016年输送天然气1950亿立方米左右。为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2016年10月,在总结国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实践经验、借鉴市场经济成熟国家通常做法的基础上,我委制定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改革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率先在重要网络型自然垄断领域实现价格监管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的全覆盖。根据《办法》规定,2017年上半年,我们组织12个成本监审组对13家企业按照统一方法、统一原则、统一标准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在此基础上核定了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如何核定的?

答:《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即在核定准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确定企业的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不同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经过成本监审,共剔除13家企业无效资产185亿元,核减比例7%;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16%,核定准许成本242亿元。各企业核减比例不同,具体成本监审情况已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

在此基础上,按照《办法》规定,计算确定各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及年度准许总收入,结合各企业管道负荷率水平,进而核定出各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问:为何管道运输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水平差异较大?

答:天然气管道运输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规模效应特点明显。单位成本和价格受管径和运输气量因素影响大,管道管径越大、运输气量越多,单位成本和价格越低,反之单位成本和价格越高。

这次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是按照统一方法和相同的准许回报率核定的。在这种情况下,13家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价率有所不同,主要就是因为各企业管道管径和运输能力不同造成的。如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公司和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的管道建设时,由于沿线目标市场需求较小、运输距离短,采用了559毫米和508毫米的相对小口径管道,运输气量少、单位成本高,因此,其运价率水平要高于其它采用1016毫米或1219毫米口径的管道。

问:为何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经营的油气田周边管网核定的是管道运输价格,而其他管道运输企业核定的均为运价率?

答:对于管道运输价格形式,《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对于距离较长、可以确定入口和出口的输气管道,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管道运价率,即单位距离的运输价格;管道运输企业根据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本公司不同管道的具体运输价格,并形成本公司管道运输具体价格表。对于呈环状结构、难以确定入口与出口距离的输气管道,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企业的年度准许总收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道运输价格形式,实行同网同价。

西南地区是国内最早使用天然气的地区,区域内拥有多个产气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经营的油气田周边管道数量多、距离长,且已连接形成环状管网,难以准确确定天然气入口与出口,制定运价率难以实际操作。因此,西南油气田周边管网制定的是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同网同价。

问: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运输价格有哪些积极作用?

答: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运输价格,将对国内天然气市场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是推动管网向第三方开放。《办法》规定管道运输价格与负荷率挂钩,管道运输企业负荷率低于75%,实际收益率将低于准许收益率。据了解,部分企业已准备主动将管道向第三方开放,提高管道负荷率,从而取得国家规定的准许收益率。二是促进管道运输企业降本增效。通过加强成本监审核定管道运输价格,将引导管道运输企业主动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支出,提高管道运行效率;同时激励企业在监管周期内通过降本增效获得更高的回报,促进管道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促进天然气市场化交易。我委一直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积极进入交易中心公开透明交易。核定出各管道运输价格后,每一个入口到出口的运输价格清晰明了,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可以约定运输路径并按此结算运输费用,为天然气市场化交易奠定了基础。四是为管道独立运行创造了条件。油气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分步推进油气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先行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为管道独立运行做好了准备。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关键词: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