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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2017-08-30 17:39:07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通知明确,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各地要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提早确定冬季进口资源,加快推进储运设施建设,解决管输能力瓶颈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答记者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这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和用能成本、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部署。天然气是重要的基础性能源,气价降低可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今年上半年,根据改革后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我委首次对天然气跨省管道组织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核减了管道运输企业成本,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下调了管道运输价格。管道运输价格下调,加之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为降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提供了空间。这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具体举措,也是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改革的结果。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同步等额降低,充分释放降价红利,惠及下游。

关键词: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