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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犯罪 监管需做好“守门人”(2)

2017-08-30 16:10:0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真正的问题在于,“套路贷”、校园贷的出借中介或机构,会通过一系列手段规避法律。比如常见的“砍头息”,借一百万元,先扣除三四十万元的利息,真正借款人拿到的只有五六十万元。更有甚者,伪造转账记录,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以及虚增借款金额等手法,为自己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此前不少“套路贷”去打官司,借款人还有打输的情况,即便胜诉,房产已变卖,要挽回损失也不那么容易。

因此,对于校园贷、“套路贷”之类的变种高利贷,不能以以往民间借贷的民事债务纠纷角度去看,而要从刑事案件角度看。通过公安机关侦查,确定究竟借款者借了多少钱。而对于讨债过程中出现的恐吓、威胁甚至黑社会介入,或者变卖借款人房产等,都要以刑事犯罪的标准量刑。

因为校园贷、“套路贷”乃近几年兴起,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可能不甚完善。此时,需要一方面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要适当从严处罚,以儆效尤。

与此同时,对于借款者或者有借款需求的人,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令其远离非法民间借贷;另一方面,要让正规借贷渠道在风控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服务更多的人。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好的事物日渐向上,但不好的并没有消失,有的甚至经过包装后进入民众日常生活。这次,既需要监管层做好“守门人”,也需要民众提升防范意识,甄别不良事物,防止被其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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