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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有价值有信用,但离“钱”还很遥远(2)

2017-08-21 22:02:04      参与评论()人

“要理解虚拟的比特币,就要知道6个重要概念,也就是散列、工作量证明、公开密钥密码体系、交易、区块和挖矿。”张明说。

他认为,可以先从“挖矿”开始了解比特币,这是人们通常说得最多,却最容易与现实挖掘混淆的概念。

所谓的“挖矿”指的是搜集比特币交易数据并在网络建立新区块的过程。比特币的系统规定,每个成功建立新区块的人都将获得50个新比特币的奖励,而且该奖励将被记录在对应的新区块里。这50个新比特币是系统自动产生的,而且得到全网的认可。

张明说,创建区块就是相当于盛水的容器,以此能记录网上迄今为止所有的交易。

根据现有的交易速度,比特币系统大约每10分钟就创建一个区块,其中包含了此前全球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交易。由于前后区块相连,因此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交易链条,谁都能看得到、查得清。比特币交易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也就由此而来。

然而,来自新区块的奖励“数额”却是每4年减半,即2009~2012年为每区块50个比特币、2013~2016年为25个、2017~2021年为12.5个,最终,全系统的比特币容量达到2100万个,这就是比特币的数量“上限”,从此不再增加。

但这并非意味着比特币交易就此“终结”。

业内人士表示,为了保证比特币交易能继续正常进行,每个创建新区块的人,都将从新区块包含的交易单中抽取一定的“交易税”作为奖励。这种新的激励机制将保证比特币的交易在达到“数量上限”后得以持续。

于是,“挖矿”便在建立“新区块”的过程中,完成了比特币的“货币发行”,每一次有效挖矿都将产生新的比特币,直至它的数量上限。

那么,如果比特币作为电子货币,应该具备两样基本素质,一是价值,二是信用,它们又是从哪里发生的呢?

信用:比特币=钱?

对于隐藏在四川乐山大山深处的比特币矿主刘涛(化名)来说,比特币某种程度上等于“钱”。 虽然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属于虚拟数字商品的一种,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仍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活动,但未禁止个人参与比特币的挖矿活动。

在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刘涛拥有4个比特币挖矿车间,里面堆满了计算机芯片,车间日夜轰鸣。春天,他来到蕴含丰富水电资源的乐山,然后在秋天来临、水资源枯竭前回到内蒙古。没有人喜欢寒风瑟瑟、鹅毛飞雪的冬天,除了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