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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进一步法制化应对中美贸易摩擦(2)

2017-08-20 21:32:0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301条款”应符合WTO的法制要求

所谓的“301条款”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包括撤销贸易优惠、征收报复性关税等。

诞生于上世纪冷战时期的“301调查”被称为美国“大棒政策”的典型代表,在上世纪80年代的美日贸易纠纷中被多次使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美国曾频繁对华发起“301调查”。WTO成立后,欧盟投诉指出“301条款”不符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要求,WTO专家组的裁定是:WTO的所有成员方有权制定和实施自身的法律制度,但必须遵循在WTO中的承诺和义务,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美国与欧盟之间的“香蕉案”裁定后执行阶段,美国动用“301条款”对欧盟采取报复手段,欧盟投诉到WTO,最后美国获得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授权。

美方最近一次对中方发起“301调查”是在2010年。当年10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的申请,启动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最终中美谈判达成一致,美方未采取措施。

曾出任前白宫贸易顾问的鲍恩说,美国应寻求通过世贸组织规则,而非“301调查”等单边制裁工具来解决对话贸易争端。“虽然没有正式协议要求美国必须停止使用‘301调查’,但对美国来说确实没必要再度使用这项法律条款,因为世贸组织已拥有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奥巴马政府时期的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罗曼警告,过去数十年来,几乎每届美国政府都要求其他国家遵守全球贸易规则,如果特朗普政府开始绕开世贸组织而采取单边制裁措施,其他国家将可对美国展开合法报复,甚至可能效仿美国采取单边主义举措,这将瓦解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

美国中国问题专家罗伯特·劳伦斯·库恩说,对中国发起贸易调查只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因为特朗普竞选时曾承诺支持者将为他们找回就业。“抨击中国并不会让问题得以解决,而是需要对工人进行再教育,使他们适应自动化时代的新工种。”库恩认为,此举无益于解决美国经济问题。短期来看,少部分美国人可能受益。长期来看,美国经济将受损,因为这可能会阻碍美国经济朝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将是一种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