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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31457个 问责4677人

2017-08-01 13:44:5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今天(1日)上午完成对7省市的督察反馈。据初步统计,督察期间,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1457个,共有6667人被约谈,4677人被问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4月24日至5月28日,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通过督察,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情况等。

据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督察期间,督察组向辽宁省交办的群众环境问题举报最多,为6991个;福建省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最多,为1763家;湖南省拘留环境违法人员人数最多,为174人;山西省约谈的人数最多,为1589人;湖南省被问责的人员最多,为1359人。

7月2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摄影/章轲

7月2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安徽省移交问题清单和相关资料。摄影/章轲

在各地的具体环境问题中,天津市“口号多、落实少”“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来水少、来水脏,谈到大气污染就强调气候因素”“生态保护为项目开发让路”具有典型性,“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的问题,性质恶劣。

在辽宁,“2013年瓦房店市海洋部门对太平湾港区违法填海行为处以1150万元罚款,但当地财政部门随后又以补贴名义全额返还,纵容企业违法行为”的案例,也具有典型性。

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出台的“无检查周”和“下限执行处罚”等“土政策”,湖南省株洲荷塘区委、区政府制定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限制环保等部门执法检查,以及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主动包揽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做法,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保护”。

尽管在7省市督察发现的问题不尽相同,但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察反馈意见中都留下了同样一句话:“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督察组还要求被督察的省市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让绿色成为真正的“底色”。

相关:

7省市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统计数据

天津市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226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4331家,立案处罚1654家,罚款2622.7万元;立案侦查3件,拘留12人;约谈307人,问责139人。

山西省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辽宁省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991件群众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482件,立案处罚1706件,罚款6928.4万元;立案侦查105件,拘留32人;约谈581人,问责850人。

安徽省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71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113家,立案处罚803家,累计罚款2635.2万元;立案侦查52件,拘留63人;约谈637人,问责476人。

福建省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0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5368起,立案处罚1763家,罚款5284.6万元;立案侦查54件,拘留31人;约谈991人,问责444人。

湖南省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58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4024家,立案处罚1203起,罚款6351.1万元;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

贵州省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453件环境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496件,立案处罚773件,罚款5995.8万元;立案侦查33件,拘留32人;约谈1180人,问责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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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