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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31457个 问责4677人

2017-08-01 13:44:5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今天(1日)上午完成对7省市的督察反馈。据初步统计,督察期间,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1457个,共有6667人被约谈,4677人被问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4月24日至5月28日,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通过督察,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情况等。

据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督察期间,督察组向辽宁省交办的群众环境问题举报最多,为6991个;福建省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最多,为1763家;湖南省拘留环境违法人员人数最多,为174人;山西省约谈的人数最多,为1589人;湖南省被问责的人员最多,为1359人。

7月2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摄影/章轲

7月2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安徽省移交问题清单和相关资料。摄影/章轲

在各地的具体环境问题中,天津市“口号多、落实少”“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来水少、来水脏,谈到大气污染就强调气候因素”“生态保护为项目开发让路”具有典型性,“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的问题,性质恶劣。

在辽宁,“2013年瓦房店市海洋部门对太平湾港区违法填海行为处以1150万元罚款,但当地财政部门随后又以补贴名义全额返还,纵容企业违法行为”的案例,也具有典型性。

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出台的“无检查周”和“下限执行处罚”等“土政策”,湖南省株洲荷塘区委、区政府制定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限制环保等部门执法检查,以及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主动包揽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做法,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