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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停牌”引证监会、MSCI 关注 厦华电子遭上证所公开谴责(2)

2017-08-01 09:20:4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在数次更换重组标的、数次遭遇重组失败的过程中,厦华电子的信息披露似乎总是“慢一步”,未能及时揭示重组不确定性及重组标的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

例如,经上证所核实,厦华电子进入重组停牌3个月后,于2015年3月19日公告称其重组标的资产为火瀑云公司,后变更为爱财网络。2015年6月24日,厦华电子时任董事长王玲玲等人即与爱财网络董事长钱志龙及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代表进行了沟通商谈,并于7月7日就交易合作意向达成一致意见。

但厦华电子于7月9日披露的重组进展公告中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直至7月15日才披露更换重组标的为爱财网络。

之后,由于厦华电子与爱财网络就估值作价、标的资产的具体选择等存在分歧,其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以现金收购北京隆和及上海爱屋持有的北京苹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并于8月23日与交易对方就苹果信息股权及投资等事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但厦华电子于8月26日发布的重组(爱财网络项目)进展公告仍未能充分揭示重组事项终止的风险,且其于9月3日披露的进展公告中也仅简单提示“双方针对交易方案中涉及的相关核心条款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次重组能否达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直至9月8日才公告终止筹划重组事宜,同时启动非公开发行。

2015年12月28日及2016年3月7日,厦华电子以拟筹划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为由,申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但公司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中,仅概括披露“该非公开发行方案可能发生变化,拟对该预案进行调整”,未就具体的调整事项及其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影响予以说明,也未提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终止的风险。

停复牌迎来严监管

上证所指出,上市公司重组和非公开发行事项均属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事项。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交易权必须得到保障,上市公司无视规则任性停牌,将严重影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如果再加之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重大风险揭示不充分等问题,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

在厦华电子的案例中,在未经充分论证和审慎决策的情况下,公司启动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停牌,虽经多次提醒、督促,依然不断变更、调整、反复筹划重大事项,其筹划重大事项不审慎,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严重影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