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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福建一些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

2017-07-31 16:17:0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今天(31日)上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福建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环保工作力度和成效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

31日上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摄影/章轲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贾治邦在通报督察意见时说,福建省“还有一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既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往往等到上级督办或媒体曝光才下力气解决。”

督察发现,福建省对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够,省政府在批准厦门、宁德、莆田3市海洋功能区划时,增加开发性用海面积累计达到3068公顷,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有关要求相违背。

督察反馈报告说,国家要求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但2016年莆田市政府仍然出台“无检查周”和“下限执行处罚”等“土政策”;南平市建阳区不仅没有清理旧的“土政策”,2016年还连续出台3个阻碍环境执法的“新文件”;泉州石狮市政府于2015年12月召开专题会议,责令市环境保护局撤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助长了企业违法行为。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福建省经信委对铸造企业落后生产设备淘汰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三明市大田县26家铸造企业建有28座炼铁土炉、13座炼铁高炉、2座矿热炉,均属应淘汰的落后设备,但未采取措施推动当地政府淘汰关停到位。现场督察时,仍有19家铸造企业正在生产,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

督察组发现,福建省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2010年以来,福建省累计审批填海项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顷,侵占部分沿海湿地。

2016年11月,国务院明确,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需“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但2016年12月以来,福建省海洋渔业厅陆续审批16宗用海项目,共计占用湿地284.45公顷,只占未补。

“福建省超规划养殖问题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营养化。”贾治邦说,宁德市三沙湾规划养殖面积1.32万公顷,实际养殖面积1.65万公顷,禁养区仍有348公顷网箱养殖和5010公顷藻类养殖没有清退。福州连江县近海规划养殖面积6651公顷,到2016年底实际养殖面积2.24万公顷,造成养殖区水质恶化,三类水质比例由2014年39.4%下降到2016年的35%,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由2014年49.1%上升到60.4%。

30日下午,一位环卫人员在福州西湖清理水面异物。摄影/章轲

贾治邦说,特别是一些海洋保护区违规养殖问题突出。泉州市政府违规批准在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海水养殖,养殖面积88公顷。漳州市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也存在海水养殖,且2013年以来养殖面积仍在扩大。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2011年以来,围海养殖造成保护区湿地面积减少近170公顷,局部生态系统遭受破坏。

另外,福建省林业厅在东山国家森林公园设立后陆续批复占用5块、共计19.8公顷林地用于采矿。截至督察时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和爱烁硅砂有限公司3处矿区仍在开采,生态破坏面积11.7公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多次为其违规核发采矿证。

督察发现,福建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管网严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区域达78平方公里,占到城区总面积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

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福建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滨海湿地行为,及时清理违法海水养殖,加大违法采矿打击力度。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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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