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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福建一些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

2017-07-31 16:17:0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今天(31日)上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福建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环保工作力度和成效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

31日上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摄影/章轲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贾治邦在通报督察意见时说,福建省“还有一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既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往往等到上级督办或媒体曝光才下力气解决。”

督察发现,福建省对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够,省政府在批准厦门、宁德、莆田3市海洋功能区划时,增加开发性用海面积累计达到3068公顷,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有关要求相违背。

督察反馈报告说,国家要求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但2016年莆田市政府仍然出台“无检查周”和“下限执行处罚”等“土政策”;南平市建阳区不仅没有清理旧的“土政策”,2016年还连续出台3个阻碍环境执法的“新文件”;泉州石狮市政府于2015年12月召开专题会议,责令市环境保护局撤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助长了企业违法行为。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福建省经信委对铸造企业落后生产设备淘汰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三明市大田县26家铸造企业建有28座炼铁土炉、13座炼铁高炉、2座矿热炉,均属应淘汰的落后设备,但未采取措施推动当地政府淘汰关停到位。现场督察时,仍有19家铸造企业正在生产,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

督察组发现,福建省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2010年以来,福建省累计审批填海项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顷,侵占部分沿海湿地。

2016年11月,国务院明确,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需“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但2016年12月以来,福建省海洋渔业厅陆续审批16宗用海项目,共计占用湿地284.45公顷,只占未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