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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级ABS市场开出首张罚单 恒泰证券“撞枪口”

2017-07-31 09:05:1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7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公告称,由于恒泰证券所管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原始权益人挪用,自8月1日起暂停恒泰证券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6个月。

据了解,这是资产证券化实行备案制之后基金业协会开出的首张罚单。目前,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已突破一万亿。另外,基金业协会下属的发起成立ABS专委会也已于7月26日正式成立。

违规挪用回款

7月28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公布对恒泰证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据了解,由恒泰证券管理的“宝信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宝信二期”)、“宝信租赁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宝信四期”),分别于2015年3月和7月设立,原始权益人为宝信租赁;“吉林水务供水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吉林供水收费”)于2015年4月23日设立,原始权益人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恒泰证券在专项计划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原始权益人、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谅解备忘录》,约定“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可由宝信租赁用于支付融资租赁业务的设备款或用于偿还宝信租赁向其他机构的借款”。上述三只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按照约定将基础资产产生的回收款归集至监管账户后,在专项计划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短期内迅速转出。在专项计划账户划转归集资金日之前,重新将资金集中转回监管账户。

恒泰证券认为,上述项目存在基础资产现金流回款分散的特点,如果资金归集至监管账户后不能被原始权益人再使用,将出现监管账户沉淀大量资金的情况。现阶段大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质是为原始权益人提供的融资服务,因此降低成本对该业务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

基金业协会指出,恒泰证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不仅未能忠于职守,反而认为“现阶段大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质是为原始权益人提供的融资服务”,混淆了债务融资业务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14条,管理人不得侵占、挪用专项计划资产,不得违反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管理、运用专项计划资产等。基金业协会认为,上述行为影响了专项计划资产的独立性,使得专项计划资产出现被侵占、挪用的风险。因此,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受理恒泰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6个月。恒泰证券方面已表示接受有关纪律处分决定。

ABS专委会成立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自2014年资产证券化启动备案制以来,截至2017年7月,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已突破一万亿。体量庞大的市场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7月2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北京正式发起成立ABS业务专业委员会。

据了解,此次设立的ABS专委会下设专委会主席1人,由申万宏源证券董事长储晓明担任;设联席主席3人,分别为东证资管副总周代希、国泰基金副总陈星德以及博时资管总经理陈喆。专委会还设有委员、专家顾问各9人,委员以主管ABS业务的机构高管为主,专家顾问则来自高校、律所、评级机构等部门。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成立大会上表示,设立资产证券化业务专业委员会恰逢其时,对于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介机构合规内控薄弱,尽职调查不充分等问题,要引起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高度重视,及早采取措施,防范出现更大的问题和风险。

李超强调,资产证券化业务近期重点工作是在进一步提升资产证券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制度体系,强化市场参与机构的合规风控能力,防控风险,统筹协调发行审核和信息披露标准,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专业委员会要配合自律组织做好自律管理工作,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定发展。

业内人士对记者介绍到,相比于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产品,未挂牌的ABS合规性普遍要更低一些,目前ABS产品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未挂牌的私募ABS产品中。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总体呈稳定发展态势。接下来,基金业协会要发挥好委员会这个平台,引导行业机构提高挂牌产品比例,研究加强对不挂牌产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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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