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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六措施管理资管行业六乱象(2)

2017-07-31 09:03:03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陶玲表示:“行业中出现的这些风险是监管部门着手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的出发点,从而能够以问题为导向,来改善监管制度。”

陶玲提出了6方面监管建议措施

一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资管业务不能被视为某一单独行业的业务,而是横跨不同行业、市场、产品的业务。需要从整体的、宏观的、跨周期、跨行业的视角,建立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加强逆周期的监测和调节,降低影子银行风险、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打破刚性兑付。

二是落实功能监管。功能监管的含义是不再对资管产品按照机构类型进行划分,而是按照产品的功能、产品的特性来划分,同类产品适用同等规则。比如可以把产品从募集的方式划为公募产品、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公众投资者,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他们之间适用投资范围、信息披露、杠杆水平等监管规则有所不同。再比如,按照投资方向不同,也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混合类等资管产品,对这些产品进行分类功能监管。

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需要建立一套覆盖产品的发行、资金募集、产品投向各个环节的综合统计制度,以此为基础开展穿透式监管,穿透了解产品最终的投资者、穿透底层资产、穿透杠杆水平等。

四是严格行为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为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良好的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体系和风控制度,从业人员要有良好资质和道德操守。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特别是,金融机构不能够用理财资金与自身关联方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

五是实现监管的全覆盖,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把非金融机构发行、销售、代销理财产品的行为,纳入监管视野中。

六是强化监管协调。一方面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和规范行业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能搞一刀切。同时要对金融创新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加强与市场沟通,引导市场形成稳定预期。

“未来,统一的资管标准出台后,央行还会同监管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评估监管规则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陶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