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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险全国试点年内启动,有关商业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来了!

2017-07-05 15:13:2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酝酿已久的商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终于出台。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多项举措。

《意见》扩宽了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并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在长期的停滞不前后迎来政策“加速剂”。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不是“灵丹妙药”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被普遍认为是加速商业养老保险的“灵丹妙药”,从2007年首次提出至今,十年来一直为行业翘首以盼。对此,《意见》确定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落地时间表,提出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通过个税的延迟缴纳让投保人享受优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试点落地对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一定刺激作用,但是可能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对比之前的税优健康险就能清楚其中原因。首先,要看推行的力度,如果力度太小就会沦为象征性的事物,不能对需求形成太大的拉动作用。

其次,单是税收优惠也不足以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商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养老保障领域难以发挥的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太高。城镇职工沉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挤压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空间,并造成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结构失衡。

“要把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与促进养老商业保险发展相结合。在改革中严格界定政府的责任边界,大幅度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所以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进。”朱俊生称。

投资范围拓宽 A股或迎增量资金

具体而言,《意见》从三个方面拓宽了商业养老保险的投资范围。

首先,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形式,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服务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活性服务新业态,助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此外,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依法有序参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领域投资,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规范有序参与资本市场建设。

然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合理配置境外资产,优化配置结构。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通过相关自贸试验区开展境外市场投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有序参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主导的投资项目。

“在投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拓展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提升了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承保能力,从而商业养老保险的盈利状况。”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一个稳健的资本市场必定要有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做后盾。养老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者。对资本市场也带来利好,因为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和流动性。此外,商业养老资金也更具长期性和稳健性,也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

投资范围的扩宽也意味着对资金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是表示,要把握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稳健运营,逐步形成一套有别于普通保险资金运用的规章制度。保监会将力争在保险法修订中体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的要求,同时完善现行保险资金运用规则,逐步建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他表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保监会将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协调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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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舰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