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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号文叫停政府违规购买服务 地方盼细则避免银行停贷“误伤”(2)

2017-06-29 18:03:2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受87号文影响,一些违法违规借政府购买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被叫停。比如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显示,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告称,围场县县城夜景亮化一期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正式废标,原因是根据87号文规定,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淄博市周村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也因政策调整,终止了项目采购。

地方希望尽快明确细则避免“误伤”合规项目

一些此前政策模糊地带的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后,被列入此次负面清单,这让一些在建项目遭遇资金断流。

一位地方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当地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和教育项目已经依规走完所有程序,签订完所有合同协议,并且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但由于87号文下发后严禁公路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银行停止放款,导致一些工程停工。

这也体现了此次负面清单与此前相关法规之间需要进一步协调关系。

比如,2016年2月,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规定,明确公路服务事项、水路服务事项、运输服务事项、事务管理事项等四大类属于购买服务的内容,其中公路服务事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服务事项。但87号文严禁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而农村公路是否在负面清单内各方理解仍有不一致的地方。

类似让地方难以把握的地方,还出现在水利工程建设、土地储备、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政府购买服务领域。

“银行对87号文解读不清晰,很迷茫,所以暂停了相关项目的放款,等待财政部的解读政策,比如87号文没有明确负面清单禁止时间起点,比如文件下发时已经签完合同,但还没完全放完款项的项目是否不允许放款?”上述财政人士称。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87号文属于法律政策变更,对于其发布前和发布后的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出台前已经形成实质性交易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该继续执行。

金永祥表示,不同政府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义差别很大,由此引起了执行中理解不一致的情况,类似的情况不少,未来在顶层设计时应予以考虑。

另外,87号文下发之后,一些已经在建的违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何处理也期待进一步明确完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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