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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凭借“17000年数据”重罚谷歌,24亿欧元只是开始(3)

2017-06-29 09:04:3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不过,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与此案的业内人士也都不愿透露姓名,原因很简单:他们的业务极大地依赖谷歌的导流,得罪不起。

欧委会的处罚决定书称,谷歌的旗舰产品是搜索引擎,它为消费者提供搜索结果,而消费者用数据流量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对价。谷歌几乎90%的收入都来自于广告,例如谷歌通过展示相应的广告来回应消费者的搜索查询。

谷歌在整个欧洲经济区(EEA),即所有31个欧洲经济区国家的互联网通用搜索引擎市场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从2008年就已经确立。谷歌的搜索引擎在所有欧洲经济区国家都拥有非常高的市场份额,大多数国家超过90%。

2004年,谷歌通过一个起初被命名为 “Froogle”,后又于2008年更名为“谷歌产品搜索”的产品,进入了欧洲的竞价购物细分市场。2013年开始,这个产品又更名为“谷歌购物”。“谷歌购物”允许消费者在线比较产品和价格,并从各种在线零售商那里寻找交易,包括制造业的在线商店、平台(诸如亚马逊、eBay),以及其他经销商。

竞价购物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访问量来获得竞争优势,更多的访问量指向更多的点击并产生收入。进一步说,更多的访问也将吸引更多零售商想要把它们的竞价购物服务列到产品之后。考虑到谷歌在普通互联网搜索领域的支配地位,它的搜索引擎是竞价购物服务访问的一个重要来源。

2008年开始,谷歌开始在欧洲市场执行一个推动其竞价购物服务根本性改变的战略。而这个战略很依赖谷歌在普通互联网搜索领域的支配地位,而非自身在竞价购物市场的优势——搜索结果只优先显示自己的竞价购物服务,而同时降低对手服务的排名。

因此,谷歌给予自己的竞价购物服务非法优势的行为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竞价购物市场中,其行为扼杀了竞争所带来的优点。

谷歌在13个欧洲经济区国家推行了竞价购物服务。欧盟发现,谷歌的违法行为对于谷歌自己的竞价购物服务和竞争服务有显著的影响。他们允许谷歌的竞价购物服务在访问流量上,打击竞争对手评级,获得巨大收益,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谷歌在实施打压评级的措施后,其竞争对手的流量大幅下滑。比如,欧委会找到的特别证据显示,英国一些相关竞争网站的流量突然下降了85%;德国的个别对手甚至下滑了92%;而在法国,这一数字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