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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明年开征再迈关键一步: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2)

2017-06-27 11:07:3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对于环保税法规定对超标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征收环保税,为此,实施条例明确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其当月超过排污许可限值或者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由于环保税征管直接涉及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双方如何做好协调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实施条例重点解决的问题。

环保税实施条例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中的职责。

地方税务机关承担环保税纳税申报、比对涉税信息、组织税款入库等职责,环保部门依法制定和完善污染物监测规范,加强应税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管理。

在环保税法提出税务和环保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基础上,实施条例明确了建立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具体要求,以及税务机关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之间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传递信息的具体内容。

比如,这些信息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污染物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种类等基本信息;纳税人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等监测结果等。

此次实施条例还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工作配合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包括: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排污单位信息进行纳税人识别;各级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做好纳税咨询服务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以及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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