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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明年开征再迈关键一步: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7-06-27 11:07:3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环保税法通过半年多后,环保税实施条例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这是2018年环保税开征的关键一步。

近日,财政部官网正式公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环保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在7月26日之前向公众征求意见。近5000字的环保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对去年底通过的环保税法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税收征管等内容,推动环保税真正落地。

环保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的第一部单行税法,它将取代现行的排污费,加大对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保护和改善环境。去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环保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环保税法获得通过是中国环境保护里程碑事件,使得税收法定原则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也传递出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信号。

在环保税法获得通过后,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随即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小组,起草环保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并征求地方财税部门、环保部门、环境科研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等意见进行修改。

此次环保税实施条例意见稿细化了不少内容。

环保税法明确纳税人主要是中国境内或管辖海域直接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不包括居民个人和不具有生产经营行为的机关等。

此次实施条例对“其他经营者”进行细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也被纳入环保税征税范围。

在环保税纳税人关注的计税依据上,实施条例根据固体废物排放特点,为便于计算和核查,明确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按照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计算。

为了体现对逾期不办理纳税申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及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的惩罚力度,实施条例明确其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按照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