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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中小企业再迎利好,人大修法为其降成本(2)

2017-06-23 09:09:2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刘剑文表示,此前草案虽然增加了“财税支持”一章,但内容比较含糊,这次二审稿增加上述四项税收优惠更加具体。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上述四项税收优惠规定我国早已实行,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负,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或延续。比如,今年国务院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受益对象从此前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0万元提至50万,另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不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均有期限,施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刘剑文说,这次中小企业促进法二审稿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写入法律,既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也是给企业吃颗定心丸,稳定中小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的预期。

降低融资、制度性成本

全国人大在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称,“融资难”依旧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网络调查中,43%的受访者反映存在融资难问题,排在突出问题的第一位。能够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也存在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

针对现行法律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修订草案从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构建专业化经营与差异化考核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担保方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二审稿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专营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2013年银监会发文明确,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辖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项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级。

在中小企业创办领域,二审稿增加如下规定:国家改善企业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中小企业行政许可便捷,降低中小企业设立制度成本;国家支持利用闲置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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