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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中小企业再迎利好,人大修法为其降成本

2017-06-23 09:09:2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事关2000万户中小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进入二审,部分法规变动背后直指降低中小企业成本。

6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在就草案向会议作汇报时表示,此次二审稿增加了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等。另外二审稿还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创办等方面增加一些规定。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告诉第一财经,初稿针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模糊,此次细化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给企业吃“定心丸”。总体看二审稿增加的内容呼应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税费等成本,也与当前简政放权相呼应。如果二审争议小,中小企业促进法有望获得通过。

明晰四项税收优惠

全国工商登记企业2000多万户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3年起施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不适应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包括扶持政策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等弊端凸显。为此,2014年1月全国人大联合多部委成立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起草组,2016年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通过并征询国务院意见修改后,于当年10月31日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则为二审。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将现行法律由7章扩展为10章,由45条增加为62条。其中一大变化是将原第二章“资金支持”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以进一步增强这方面的支持导向和内容。

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税收优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建议在草案中进一步明确相关税收优惠措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四项税收优惠规定,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国家完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