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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祭出组合拳围堵IPO造假 实行全流程审核把控(2)

2017-06-13 18:53:24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鉴于上述问题涉嫌违法违规,已将相关线索移送我会稽查部门处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现场检查对象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中被抽中企业;二是根据标准不降、条件不减的原则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的贫困地区申请IPO企业;三是日常审核中有必要实施现场检查的企业。

今年,现场检查工作还在继续。根据证监会通报,今年2月24日和4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组织完成了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两次分别有6家企业抽中。

值得关注的是,在12家被抽中的企业中,已经有3家企业终止审查,分别是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东强股份有限公司。

在董登新看来,这说明可能还是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想钻政策的漏洞。“建议监管层划出红线,或是列出一份负面清单,比如有行贿和受贿行为的、环保不达标的,都要一票否决。”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要严厉处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董登新建议,对于那些预审的企业,一旦发现问题,也必须严厉处罚,“比如,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规定在若干年内就不能再排队,以消除他们的侥幸心理。”

证监会对撤回IPO申请的振隆特产的造假行为进行顶格处理,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在该案中,证监会认为,虽然振隆特产主动撤回了IPO申请,但其造假行为已经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仍予以顶格处罚。

“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拟IPO企业造假的手段在不断升级。要扼制这些行为,就要加大查处力度,提高造假成本。”赵锡军表示。

他同时提出,现在监管层对IPO造假的打击在升级,为何还是有企业、中介机构等不主动履行义务?这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但这种行为对市场、投资者都会造成伤害,使得投资者信心降低,影响非常恶劣。

回顾2016年全年,证监会发出的218份行政处罚书中,有5例针对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中介机构,证监会也已经有所动作,比如对于律师事务所从事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业内人士表示,在IPO常态化之后,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势必趋严。而违法成本的提高,将会进一步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服务流程,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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