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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政企分开难题 国企落实董事会职权改革试点范围将扩大

2017-06-12 08:51:5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落实董事会职权是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之首,国资委日前透露,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有了突破和亮点,将根据试点情况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国资委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102家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达到83家,占比超过80%;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已经达到417人,专职外部董事增加到33人。各省(区、市)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中有88%已经建立了董事会,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占比13.1%。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有规范的董事会。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切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职业经理人和出资人代表分开。

作为“十项改革试点”重要一项,规范董事会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已经出台。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等目标任务,并且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同样是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文件规定,国资委将把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6项权利授予企业董事会。

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6月2日在国资委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从2014年开展的对4家中央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因此,这次试点同样是这6方面授权,但有了不少突破和亮点。比如,董事会可以在主业范围外确定1-2个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中党组织与董事会职责定位,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结构与水平,董事会制定本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决定工资分配事项等等。

为进一步提高对董事会及董事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发布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对评价内容进行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