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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券商分类监管规定:新增这4大加分、扣分项(2)

2017-06-05 09:39:52    中国基金报  参与评论()人

4、在研发方面,增加证券公司“新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排名加分指标,具体业务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监管导向确定。

针对券商主营业务的指标优化,华泰证券认为,经纪业务加分门槛提升,更强调业务实力,投行业务强调收入而不是规模,更能反映券商勤勉尽责及业务实力水平,评价体系将更为客观,而加分项目对业务市场竞争力方面的强调更偏重于合规风控能力,有利于大型券商提升评价等级。

净资本加分门槛提高至20亿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为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行业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此次修订更新风险管理评价内容,提高净资本加分门槛,调整后的净资本加分门槛由规定标准的5倍(10亿)提高至10倍(20亿).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意在引导证券公司提升资本实力、引入高端专业人才、完善风控基础设施,进一步强调券商合规风控,形成精准计量各类风险、动态监测监控和有效应对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在加强风险管理之余,为引导派出机构提高常态化监管措施的使用频率,在现有扣分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的扣分项目如下:

1、增加常规监管措施扣分档次,对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4项措施每次扣0.5分,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措施每次扣1分,其他措施扣分标准未作调整。

2、增加自律监管措施的扣分项,比照纪律处分(0.5分)减半扣分,每次扣0.25分。

3、针对公司存在问题按照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等6类评价指标对应的具体评价标准扣分,每项扣0.5分。

4、取消“最近2个、3个评价期未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分别加2分、3分”的规定。

以上的加分或扣分项目会影响券商的评价计分。券商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